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對職業(yè)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,給予的生活費用。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:一是,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(qū),支付標準按本企業(yè)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的標準支付,期限不少于98天;二是,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(qū),生育津貼由本企業(yè)或單位支付,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,期限一般為98天。部分地區(qū)對晚婚、晚育的職業(yè)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。
2020年溫州生育津貼怎么算
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、流產或者引產前12個月月均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(fā);
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:生育津貼=月均養(yǎng)老保險繳費工資÷30×產假天數。
女職工尚未參加養(yǎng)老保險的,以女職工生產、流產或者引產前12個月月均工資為基數計發(fā);
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:生育津貼=月均工資÷30×產假天數。
生育保險繳費不足12個月的,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、流產或者引產前實際繳費期間的月均工資為基數計發(fā)。
目前溫州市區(qū)女職工生育時順產的,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(國家調整產假天數的,生育津貼隨之調整),但生育遇有下列情形的,可以增加生育津貼:
1.生育時遇難產實施剖宮產、采用產鉗助產、胎頭吸引術、臀位牽引術的,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;
2.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一個嬰兒,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。
女職工生育時同時遇有上述兩種情形的,可以同時增加生育津貼。因此,女職工生育時實施剖宮產且生育雙胞胎的,可以享受128天生育津貼。
2020年溫州生育津貼怎么領
一般來說,由用人單位向其單位參保轄區(qū)的人力社保所、分局提出生育保險待遇報銷申請。如果材料齊全,社保窗口受理后,一般20日內完成審核,并在審核后的次月審批,并發(fā)放生育保險待遇。值得注意的是,待遇是按月統一轉賬到用人單位所留的銀行賬戶,由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給參保職工。
2020年溫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
①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規(guī)定參保,并連續(xù)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、次月起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(即要連續(xù)繳納13個月以上);
②需符合國家、省、市規(guī)定條件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相關審批和規(guī)定;
③職工申請支付生育保險待遇時,其生育保險關系處于存續(xù)狀態(tài)(即仍然在用人單位參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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